甘肃立法对数据全链条工作进行规范
甘肃立法对数据全链条工作进行规范
甘肃立法对数据全链条工作进行规范中新网兰州5月28日电 (记者 丁思)27日,甘肃省(gānsùshěng)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听取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数据条例(草案)》(以下(yǐxià)简称(jiǎnchēng)《条例(草案)》)的说明。这是甘肃首次以地方立法(lìfǎ)的形式,对数据全链条工作进行规范。
2024年初,甘肃省数据(shùjù)局挂牌成立以来,围绕(wéirào)实现(shíxiàn)数据“供得出、流得动(liúdédòng)、用得好、保安全”这个基本目标,聚焦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安全治理等多个领域制定出台了(le)制度政策,基本构建起了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政策体系。
“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数据全链条(liàntiáo)工作的专门性法规,对甘肃而言,这是(zhèshì)一项(yīxiàng)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省数据局局长(兼)姜安鹏表示,该《条例(草案)》对于健全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zuòyòng),推动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gāozhìliàng)发展具有重要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
图为“东数西算”甘肃庆阳基地航拍(hángpāi)图。(资料图)温聪聪 摄
该《条(tiáo)例(草案)》共8章58条,涉及数据资源、数据流通(liútōng)、发展应用、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数据流通方面,该《条例(草案)》提到,主要是围绕构建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对(duì)涉及数据流通的(de)公共数据开放和(hé)授权运营、企业数据与个人数据流通和融合应用、定价机制、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等(děng)环节权责义务进行了规范,并鼓励创新发展(fāzhǎn)各类数据交易方式和在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旨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
特别是为了(wèile)打通公共数据面向社会流通利用通道(tōngdào),该(gāi)部分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hé)本省有关规定授权符合条件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发展(fāzhǎn)应用方面,主要是对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数据产业培育,经营主体培育,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区域发展、民生服务、治理创新,人工智能和高质量数据集(jí),数据空间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guīdìng)。
数据(shùjù)安全方面,主要是围绕护航数据安全发展,明确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明确了对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及其开展(kāizhǎn)数据处理(shùjùchǔlǐ)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以及有关部门(bùmén)开展数据安全事件(ānquánshìjiàn)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
《条例(草案)》还结合甘肃实际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数据发展的措施。特别是针对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对省政府(shěngzhèngfǔ)及其有关(yǒuguān)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打造(dǎzào)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完)
中新网兰州5月28日电 (记者 丁思)27日,甘肃省(gānsùshěng)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听取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数据条例(草案)》(以下(yǐxià)简称(jiǎnchēng)《条例(草案)》)的说明。这是甘肃首次以地方立法(lìfǎ)的形式,对数据全链条工作进行规范。
2024年初,甘肃省数据(shùjù)局挂牌成立以来,围绕(wéirào)实现(shíxiàn)数据“供得出、流得动(liúdédòng)、用得好、保安全”这个基本目标,聚焦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安全治理等多个领域制定出台了(le)制度政策,基本构建起了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政策体系。
“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数据全链条(liàntiáo)工作的专门性法规,对甘肃而言,这是(zhèshì)一项(yīxiàng)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省数据局局长(兼)姜安鹏表示,该《条例(草案)》对于健全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zuòyòng),推动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gāozhìliàng)发展具有重要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
图为“东数西算”甘肃庆阳基地航拍(hángpāi)图。(资料图)温聪聪 摄
该《条(tiáo)例(草案)》共8章58条,涉及数据资源、数据流通(liútōng)、发展应用、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数据流通方面,该《条例(草案)》提到,主要是围绕构建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对(duì)涉及数据流通的(de)公共数据开放和(hé)授权运营、企业数据与个人数据流通和融合应用、定价机制、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等(děng)环节权责义务进行了规范,并鼓励创新发展(fāzhǎn)各类数据交易方式和在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旨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
特别是为了(wèile)打通公共数据面向社会流通利用通道(tōngdào),该(gāi)部分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hé)本省有关规定授权符合条件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发展(fāzhǎn)应用方面,主要是对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数据产业培育,经营主体培育,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区域发展、民生服务、治理创新,人工智能和高质量数据集(jí),数据空间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guīdìng)。
数据(shùjù)安全方面,主要是围绕护航数据安全发展,明确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明确了对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及其开展(kāizhǎn)数据处理(shùjùchǔlǐ)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以及有关部门(bùmén)开展数据安全事件(ānquánshìjiàn)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
《条例(草案)》还结合甘肃实际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数据发展的措施。特别是针对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对省政府(shěngzhèngfǔ)及其有关(yǒuguān)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打造(dǎzào)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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